就诊须知

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院区疫情防控管理的通告

作者: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

日期:2021-08-13

发布: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

阅读量:5293

社会各界朋友: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德尔塔病毒广泛扩散正在成为全球范围内的主要病毒变种。“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进一步增大。医院是疫情感染风险最高的区域,国内已有多所医院发生因输入病例传播引起的医院内感染疫情扩散事件。为保障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根据国家、省、州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我院将进一步加强院区疫情防控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除来院就诊人员及家属外其他无关人等一律不得进入本院院区。


二、我院谢绝现场探视,建议采用电话、微信、视频等形式探视。确因医疗工作需要进入病区者,请于每日15-17点之间持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报告进入病区,每次不超过半小时,每床不超过两人。


三、到我院住院患者非必要不陪护,确实需要陪护的患者,严格执行固定人员陪护制度,住院期间患者及陪护人员原则上不允许离开医院。


四、凡进入我院院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及疫苗接种情况,配合体温监测,加强手卫生,注意保持与他人1米线距离,做好个人防护,禁止在院内聚集、病区间串访。


五、所有住院病人及陪护人员进入病区前必须先完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凭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报告及住院证/陪护证进入病区,紧急情况严格按照医院规定处理。


六、以下人员不得进入医院陪护: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旅居史;有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史;健康码红码、黄码;有发热、咳嗽、味觉异常、乏力等疑似新冠症状者。


七、无关人员请不要进出医院,来医院进行业务洽谈及其他人员请严格遵守医院疫情管理规定。


重要提示:隐瞒事实或有症状不立即报告者,将报有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衷心感谢您和家人的支持与配合,目前正值疫情防控高风险期,请继续保持警惕!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将与您携手同行,共同坚守疫情防线,争取早日赢得疫情防控的最终胜利。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2021年8月2日




分享:

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官网】-科室简介
专家团队
科室介绍
院务公开
就医指南
健康园苑
联系我们
关注我们
在线留言
TOP
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官网】-科室简介